茂府办〔2017〕22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茂名滨海新区、茂名高新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茂名市改善消费品供给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4日
茂名市改善消费品供给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改善消费品供给专项行动方案(2016-2020年)》,改善我市消费品工业供给结构,更好地满足和创造消费需求,增强消费拉动经济的基础作用,促进我市消费品工业迈向中高端,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大力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推动“互联网+”与消费品工业深度融合,以消费品供给升级带动产业升级,进一步建立健全结构完整的消费品工业体系,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发力,着力提高我市消费品有效供给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增品种。
1.推广先进设计技术和理念。积极推广智能化、批量定制与模块化、数字样机与仿真、产品绿色与生态化、产品人文与情感化创意等先进设计技术。倡导“设计思维”,整合需求驱动、产品研发、原材料选择、供应链支持、制造、营销、渠道、品牌、资金等环节资源,提高消费品设计能力。(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构建设计创新资源共享平台。整合共享各行业设计资源,鼓励建立中小企业自主设计沙龙、工业设计中心、创新设计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工艺美术行业与家具、纺织服装等传统行业融合发展,组织开展“设计师进企业”活动,积极推进“双创”产业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3.加强产品设计创新工业支撑。鼓励企业建立消费品用户需求大数据平台,把握消费者需求发展趋势。发展“互联网+设计”,鼓励企业应用设计云平台进行协同设计,应用物联网增强智能化用户体验设计。加大智能制造新产品设计的支撑,推广应用3D打印等新技术突破工艺设计约束。鼓励企业建设产品设计创新中心,提高产品设计能力。(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
4.增加工业消费品的品种。围绕日用消费品新品种的设计,鼓励科研院所、企业建设新产品中试基地,逐步实行自主创新成果中试与标准制定同步、产业化与标准实施同步。加强新产品所需原材料、生产设备、组装件、零部件、消耗补给品、精密检验检测仪器及试剂、制造工艺和服务等工业消费品配套设计制造,提高新产品投放市场效率。(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5.增加中高端消费品供给。支持服装、家具、黄金珠宝等行业向“设计时尚化、技术高端化、品牌国际化、模式多元化”集中突破,增加个性化、多元化消费供给。提升生活用品的有效供给能力和水平。适应教育、养老、文化、旅游等服务业发展需要,鼓励中成药、生物医药、医疗设备、文化衍生品等开发和市场推广。适应消费阶段的变化,推广消费体验、个性化设计等方式满足年轻时尚消费群体需求。适应消费能力的变化,加大农村交通通信、文化娱乐、绿色环保等耐用消费品的供给。加大农村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工业消费品的供给水平。(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
6.加强新兴经济体市场供给品种研发。充分利用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发展机遇,加强对东盟、中亚、东欧等国家和地区消费需求分析,实施“丝路新品工程”,推出符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需求的新产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质监局)
7.发展智能、绿色、健康消费品。发展智能家电、智能家居、智能玩具等智能消费品。发展绿色有机食品、绿色健康的一次性卫生用品、环境友好型洗涤用品、绿色家电等绿色制造消费品。积极研发营养与健康食品、新颖体育用品、康复辅助器具、健身产品等健康类消费品。发展老年、儿童和婴幼儿用品。加快生物类似药、中药新药的开发,积极研发儿童适宜品种和剂型。(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8.发展岭南特色消费品。支持发展岭南特色食品,加强对岭南中药材的发掘和保护,打造茂名食品医药自主品牌。大力推动本地消费品纳入国家《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提高传统消费品行业的渗透率。(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提品质。
1.提升消费品制造能力。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推广智能制造,开展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的集成创新与应用示范。发展“互联网+先进制造”,在消费品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家电、家具、服装等行业开展网络协同制造试点。推进传统消费品行业在工艺、材料、设备和模式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促进新能源、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模式的运用,推动工艺进步和技术革新。(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体系建设。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完善计量检测管理、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管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等综合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加强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行业标准建设和推广,在食品、家用电器、皮革、造纸等行业开展企业“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和“两化”融合典型示范。(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加强优质原料保障。培育规范化、规模化和产业化的优质原料基地,在源头上严控消费品质量。支持医药、食品等行业中有条件的生产企业建设优质原料生产基地及配套设施。加强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立体仓库等先进供应链基础设施建设,从原料端保障消费品质量。(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完善追溯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质量首负责任制,围绕食品、药品、食用农产品、儿童和婴幼儿产品、特殊人群适用产品等重点产品,建设质量安全等追溯体系。依托“信用广东网”,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鼓励企业建立诚信制度。消费品工业企业逐步建立实施产品生产、流通、销售全过程质量责任追溯制度,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质量信息链条。(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创品牌。
1.提高品牌竞争力。提升消费品工业品牌质量,鼓励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围绕研发创新、设计创意、生产制造、质量管理和营销服务全过程制定自主品牌发展战略。推动企业建立品牌管理体系,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实施品牌多元化系列化发展战略。(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工商局)
2.培育知名品牌。加强企业商标品牌培育,鼓励消费品行业中小工业企业培育和优化商标品牌。大力发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结合我市实际,重点培育以下品牌:
培育罗非鱼国际品牌。设立罗非鱼加工产业集聚区,建设罗非鱼交易集散中心,鼓励骨干企业培育自主品牌,提高副产品在蛋白提取和饲料加工方面的综合利用水平,形成完整的罗非鱼加工产业链,逐步建成全国最大的罗非鱼加工出口基地。
培育特色海产品区域品牌。利用电白区博贺港海产品资源优势,引导现有零散海产品加工企业向港口集中发展,通过专业化和精细化生产提高急冻保鲜、干货、即食产品的档次和附加值,积极发展海产品深加工生物工程,争取形成广东最大的“渔港+产业”海产品加工基地。
培育特色农产品区域品牌。在高州、信宜、电白等水果主产区设立水果加工集聚区,培育干果、饮料、罐头、果酒产业集群,培育具有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的荔枝、龙眼、红薯、百香果、山楂等产品品牌。
培育特色轻纺工艺区域品牌。以专业镇为依托,建设信宜竹器编织产业集群及竹编工艺创新中心,以现有骨干企业为主体,组建大型加工、出口工贸集团,引入专业设计机构提升产品档次,培育统一品牌,开拓国际市场。
培育家电配件区域品牌。发挥信宜作为全国最大限温产品生产基地的优势,与国内知名家电企业全面合作,引进一批产销一体化项目,加大科研投入和产品开发力度,进一步拉长和完善温控产业链,逐步建成全国规模最大、品类最全的温控元器件生产中心。
培育珠宝玉石区域品牌。依托电白六韬珠宝产业园和信宜中宝南玉产业园,引入集群式综合体的产业集约模式,建设集珠宝玉石设计、生产、展示、销售为一体的多元化珠宝玉石加工产业园区,兼容贵金属饰品加工,打造广东国际珠宝黄金时尚之都。
培育南药区域品牌。提高南药加工水平,采取“公司+农户+科研+商标+市场”的产业组织方式,引入国内知名中成药生产企业及科研机构,完善南药产品结构,重点扩大化橘红、沉香、桂圆、南肉桂、益智、何首乌、八角等名优南药的种植面积和加工规模,逐步建成全国最大的橘红、沉香、桂圆生产加工基地及广东省重要的南药生产基地。(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区、县级市政府,各经济功能区)
3.完善品牌服务体系。支持建立品牌创新培育基地,推动品牌培训、培育、评价、发布、交流传播等品牌规范化建设工作。扶持品牌培育和运营专业机构、品牌设计创意中心。(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各有关部门按照工作分工,加强协作。各区、县级市政府,各经济功能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改善消费品供给具体方案,并积极推进消费品“三品”战略示范试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各相关单位,各区、县级市政府,各经济功能区)
(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功能。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逐步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和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建设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和不实报道以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逐步建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政管办)
(三)落实产业政策。全面落实“三降一去一补”政策,促进消费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差别化清洁审核制度,加大原料药、农副食品、造纸、印染、制革等行业清洁生产力度。严格落实行业能耗、水耗、生态环保、安全生产、技术准入等标准,逐步采用市场机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配合国家和省完善消费品原料配料含量、原产地、特殊人群适用性等信息披露标签标识全覆盖制度,推行用能产品能效标识、绿色标识等认证制度。(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
(四)加大财税支持力度。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探索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股权投资或政策性基金等多种方式支持消费品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落实制造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及先进装备保险补偿机制、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扶持政策。发挥政府储备的调控助力作用,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支持绿色消费品技术、产品研发和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各经济功能区)
(五)强化人力资源保障。加快消费品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整合各方资源,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现代教育发展。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加快推进产业孵化。(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六)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充分发挥各级消费者委员会作用,加强对消费品的社会监督,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品各行业协会的服务能力,加强行业消费品供给和需求的监测分析工作,支持行业协会参与标准及相关技术法规制修订,支持建立产业联盟或技术创新联盟,鼓励参与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品牌的认定、评价和发布。(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七)加强宣传推广。组织消费品企业、行业协会参加广东品牌峰会、博览会、时装周、设计大赛等重大品牌活动。支持我市食品、医药、家具等行业在国内重要城市设立展销中心或品牌展示中心,加强消费品行业品牌创建和培育的宣传工作,提升本地品牌区域影响力。(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一篇: 上一篇:印发《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