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茂名市露天矿生态公园保护管理条例》宣讲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永明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马学友作讲话,副市长孙波就条例的贯彻实施作工作部署。
会议对《茂名市露天矿生态公园保护管理条例》进行全面系统解读。有关单位负责人作了发言。据了解,该条例经2018年4月12日茂名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并经2018年5月31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将于2018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批准后,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红军先后两次作出批示,要求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和执法检查,系统解决生态公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条例对生态公园保护的刚性约束和积极作用。
孙波要求,各有关单位部门要明确职能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机制,切实做好条例实施工作。同时,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宣传发动,确保条例有效实施。
马学友强调,必须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扎实做好条例贯彻实施的各项工作,加强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全力做好对生态公园的保护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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