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府办函〔2017〕83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茂名滨海新区、茂名高新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茂名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茂名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行动计划(2016—2018)》的要求,为加快推进补短板项目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茂名市补齐软硬基础设施短板建设项目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抓紧组织项目实施,确保完成建设任务。
一、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一)各地、各部门要把推进补短板项目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树立大局观念,切实承担责任,积极主动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齐心协力推进项目建设。
(二)市各有关审批部门要主动作为,靠前服务,积极采取集中办公、现场办公等方式,着力解决制约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确保项目早日开工、加快推进。
(三)各项目牵头责任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科学制定推进方案,力促项目加快建设,尽可能形成更多的实物量,确保按年度完成建设任务。
二、积极筹措建设资金
(一)市发展改革局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并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的沟通,全力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助推我市的补短板项目建设。同时,要用足用好省专项建设资金优惠政策,统筹协调项目单位做好申报工作,重点投向我市急需推进或存在突出问题的九大领域项目。
(二)市财政局要加强财政预算与补短板行动计划的衔接,科学合理统筹协调,切实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三)各地要优先安排资金用于保障补短板项目建设,确保足额落实项目资金;同时,要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补短板项目投资。
三、落实建设用地
(一)各地政府(管委会)作为本地区补短板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的责任主体,要继续实行征地拆迁总承包制度,全力依法依规推进征地拆迁工作,确保按时交付项目建设用地。
(二)市国土资源局要探索改革用地方式和供地机制,加大对补短板建设项目的倾斜力度,将盘活的存量建设用地和国家奖励追加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补短板项目建设,并加快办理项目用地手续。
四、加强督查督办
(一)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对牵头推进的建设项目加强跟踪衔接,全面掌握项目进展情况,于每月的前5个工作日内将推进落实补短板工作进展情况和补短板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报送市发展改革局,由市发展改革局汇总后报送市政府督查室。
(二)市政府督查室将组织对各地、市各有关单位推进落实补短板工作开展专项督查,视情况采取下达督查通知书、组织实地督查、提请市政府领导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将补短板工作列入相关考核项目,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又无充分理由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