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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法院一审宣判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17人被判刑 最高获刑11年

时间:2019-04-11 来源:网络

茂名网讯 近日,信宜法院依法公开对被告人刘某华等17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进行一审宣判,以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刘某华等人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对被告人违法所得的财物予以追缴没收,返还给被害人和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5年开始,被告人刘某华为了称霸信宜市白石镇、大成镇一方,伙同刘某峰开设投资管理公司,并以此公司为依托网罗了一批社会闲杂人员,通过有组织地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以及纠集多人对其他经营砂场的竞争对手进行恐吓、打砸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同时。刘某华等人还伙同他人在大成镇、白石镇、东镇街道等地点多次开设赌场,从中获利。

被害人赖某欣曾在刘某华赌场内因赌博欠下24万元赌债,赖某欣以土地抵20万元,还有41000元赌债无力偿还。2015年夏天,刘某华、陈某东等人强行把赖某欣带到白石镇加以控制,并对其实施殴打、浸水、罚站、暴晒等,直至赖某欣的朋友出面为其担保偿还剩余的赌债,刘某华、陈某东等人才让赖某欣离开。

2017年1月31日晚上,经刘某华授意,陈某东等9人到白石镇的另一赌场欲向刘某模收取保护费,遭到拒绝后用水管、木棍对刘某模等7人进行殴打,并砸毁赌场的麻将机等。经鉴定,被毁坏的麻将机、木柜等价值人民币347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华等17人无视国家法律,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有组织地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已分别构成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公诉机关指控17人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依法应予惩处,并予数罪并罚。根据被告人刘某华、刘某锋等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黎昭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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