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必大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0-08
陈必大(1883~1932),又名夏声,字耀华,号伯莲,化州乐岭村人。
陈必大在广雅师院就读时,正值辛亥革命前夕,面对国家内忧外患,他立志“以教育救国”,因此他于宣统年间,特地报考广东省高等师范学堂,学成后回县服务。
民国3年(1914),必大与张子元等人积极倡办中学教育。民国4年(1915),县知事程先进拨款300元由他统领筹办中学,并委任他为首任化县县立中学校长。经陈必大多方努力,以原艺徒学校为校址,当年招收初中甲班。民国5年(1916)招收初中乙班。民国 6年(1917),为培养小学师资,附设师范班1班,定期1年毕业。
陈必大从严治学,坚持择优录取新生,对成绩优秀生,免交学费,或给予记功和物质奖励;对违犯校规者,按规定处理。此外,对家境贫困无法缴交学费的学生也酌情减免学费。陈必大因办学有功,成绩显著,被北京政府授予“七等嘉禾教育勋章”。
陈必大还先后任廉江县政府秘书,海南临高县县长等职。卒于民国21年(1932)。
资料来源——《茂名历史人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