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李 锋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0-08

李锋(1918~1947),今化州县合江镇车头儿村人。革命烈士。 
    民国29年(1940),李锋在南路抗日学生军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学生军解散后,党组织安排他到中垌经正中学就读,开展革命活动。他积极向青年学生和爱国人士宣传抗日,还在校内外秘密组织抗日游击小组。 
    民国32年(1943)秋,李锋转读广东省立雷州师范195 学校(其时雷师迁至化县林尘),是党在雷师的主要领导人之一,和校内共产党员组织抗日反蒋游击小组,还说服亲属变卖家产筹款买枪,妻子毛文华自觉卖掉金银首饰支持革命。 
    民国33年(1944)春,李锋发动全校师生揭露国民党化县县党部书记兼雷师校长挪用贪污公款、营私舞弊的劣迹,迫使国民党当局撤销其校长职务。同年,他在化茂边区发展了一批革命青年加入共产党,继而建立起以经正中学和雷师游击小组成员为骨干,有300多人参加的化北游击大队,活动于化廉陆边区和化茂边区一带,他先后任化北游击大队负责人、化茂边区区长。民国34年(1945),他组织一支精干的武工队(又名打狗团)对付反共的顽固分子,开辟了化茂边区六王山游击区,发动了群众性的反“三征”(征兵、征粮、征税)运动,被国民党当局悬赏3000元白银通缉。 
    民国36年(1947)7月,由于叛徒出卖,李锋被捕。国民党联防主任对李锋说:“如果你能写个脱离共产党的声明书,我可担保你人身安全,你可以当教师或做官。”李锋听了后愤笔疾书:“我头小,戴不了官老爷的乌纱帽,更不稀罕狼外婆给胖娃娃的护身符,我要用我最后一滴血,唤醒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劳苦大众,做蒋家皇朝及其代表阶级的挖墓官”。 
    国民党当局诱降不成,便使用酷刑,李锋几次昏死过去,但始终未吐露党的任何机密。民国36年(1947)8月23日被杀害。
资料来源——《茂名历史人物》

上一篇:李 嘉      下一篇:赖 达
版权所有 © 2011 茂名图书馆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油城九路文化广场(525000) 联系电话:0668-3936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