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再荣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0-08
李再荣(1849~1895),字念生,又字学高,信宜县镇隆大路街人。
李再荣出生于书香之家,精晓古文。随堂兄李庚仙在外任职,受知府衔即选通判。但他无意仕途,回家乡居住。李再荣热心公益事业,他积极提倡并慷慨捐资建窦江亭、设义仓、修道路。许多生员因缺乏“册金”不能参加乡试,李再荣倡议筹资设立“册金”基金,帮助经济困难的人解决应试费用。清光绪十二年(1886),信宜饥荒严重,一些人从外县购买稻谷用船运回信宜,驻军负责人吴某,以禁运物资出入信宜县境为名半途拦截,把稻谷全部抢走。李再荣报告府、县,府、县把吴某拘押起来,追究其责任,百姓无不拍手称快。吴某反诬李再荣煽动农民扣押三品大员。上级派员详查,证实吴某确系敲诈勒索,责令吴某如数赔偿所抢走的稻谷。当时信宜县有三害:“假命牵连”、“藉教滋事”、“税馆浮收”,李再荣极力向当局提出建议,促使知县采取一些措施,使信宜多年弊政得到初步抑制。
李再荣与梁安甸主持编纂《重修信宜县志》(光绪十五年(1889)版),他主张“志书宦职人物列传务求其实”。有《信宜忠孝节烈录》、《华山李氏世德录》、《华山李氏剩馥集》、《味道斋文抄》等著述多种,还为别人编选出版或校定诗作多本。
资料来源——《茂名历史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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