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林云陔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0-08

林云陔(1883~1948),原名林公竞,字毅为,今信宜县水口镇官岸村人。 
   林云陔少年丧母,跟姑丈入高州府海山书院读书。光绪三十二年(1906)考入两广方言高等学堂,经教员朱执信引导,不久加入中国同盟会,在广州“长兴学舍”进行革命活动。 
宣统二年(1910),林云陔参加朱执信领导的新军起义,次年3月29日又参加黄花岗起义。 
辛亥革命前后,林云陔奉命组织领导南路(高雷钦廉)起义。武昌起义成功后,宣统三年(1911)九月二十三日,他率领武装队伍攻入高州城高雷阳道道台衙门,宣布起义成功,成立高州军政分府,他被推举为分都督。接着他以分都督名义敦促南路各县革命党人继续讨伐
   清兵,从而使南路局势日趋稳定。不久,林云陔调任广东省都督府秘书。 
   民国元年(1912),林云陔被孙中山派赴美国纽约舍利乔斯大学学习法律政治,获硕士学位。民国8年(1919),他从美国回来,随孙中山在上海,任《建设》杂志编辑。他将孙中山的《建国方略》之二——《实业计划》英文稿译成中文。 
   民国9年(1920),林云陔随孙中山回广东,先后任土地登记局长、大元帅府秘书兼广东省教育会编译处主任。不久,孙中山率师北伐,他随师到设在桂林的大本营,任大本营金库长兼广西省银行行长,负责军需供给。在经济来源缺乏的情况下,与廖仲恺想方设法克服困难,保证北伐的供给。民国11年(1922),陈炯明发动叛乱,孙中山下令北伐军回师讨伐陈炯明,林云陔随北伐军步行回广东。这时,军需供应遇到困难,他奉孙中山之命,赶往香港筹饷。 
    民国12年(1923)2月8日,林云陔任广州市市长。之后,又先后任广东省审判厅厅长、检察厅检察长、中国国民党广东南路督导、民国政府财政部次长。在任国民党广东省南路督导期间,指派军队包围南路农协办事处,逮捕共产党人。民国16年(1927)5月20日再次任广州市市长。三次担任市长的时间共4年多,创立市银行和市医院,架设海珠铁桥, 修筑海珠新堤(今沿江路),发展电信事业,改善供排水,扩建中山图书馆等。 
    民国20年(1931)6月,林任广东省主席,次年夏兼任建设厅长。民国21年(1932)10月,他主持编制《广东三年施政计划建设事项述要》和《建设厅三年建设计划纲要》,林采取以厂养厂的办法,靠士敏土厂和糖厂的利润建了一批新厂;将民办公路段行车权让出数年,以路养路;引进侨资,引进机械设备;维护银行的信用,发挥银行的作用等,“以地方之力发展地方之利”。至民国25年(1936),广东省建成骨干工业企业 28 家,固定资产5000多万元;私营企业从几百家发展到2000余家,总产值从650万元发展到1500万元。修筑公路 4000 余公里,建成粤汉铁路。创办了勷勤大学和一批专业、职业学校。培养和起用一批人才。各项事业兴旺发展。 
    民国25年(1936),陈济棠联合李宗仁、白崇禧成立“中华民国抗日救国军西南联军” ,准备出兵北上,与蒋介石抗衡。对陈济棠在国难严重关头发动内战的做法,林云陔持异议,于7月底离开广东省政府。8月,调任中国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常委,民国政府审计部部长(后改为审计长)。此后12 年,他一直主持审计部工作。 民国37年(1948)年10月7日, 林云陔病逝于南京。  
资料来源——《茂名历史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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