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克明(1902~1932),信宜县池洞扶参村人。中国共产党信宜县委第一任书记,怀乡起义的主要领导人之一。
民国14年(1925)秋,入广东国民大学学习,参加中国共产党。
民国14年(1925)12月,罗克明受党组织委派回到信宜,从事建党工作和开展农民运动。他以怀新小学为阵地,进行革命宣传。民国15年(1926)1月,首先吸收青年学生陈维世、潘定耀、雷永安等加入共青团,建立起信宜县第一个共青团支部,并以这个支部为核心,组织“醒民剧社”,运用话剧和讲演等形式,在街上和农村进行宣传, 还在附近农村开办夜校, 教育农民群众,组织农民协会。7月,已有10多个乡建立农民协会,并在怀新小学举行怀乡区农民协会成立大会,会后开展减租减息,禁止蓄婢和买卖婚姻等活动。至民国16年 (1927)4月上旬,县内已建立怀乡、东镇两个区的党委和13个乡党支部,党员发展到210多人,共青团员达700多人,新建的两个区和35个乡的农会,会员4万余人。“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信宜县的农会被迫解散,共产党和共青团组织被迫转入秘密活动。民国16年(1927)5月,中国共产党信宜县委员会成立,罗克明任书记。中共信宜县委继续在怀乡地区组织武装队伍,于12月15日,发动了怀乡起义,攻下七区团局和二区区署,夺取怀乡印金仓库存粮数百担,并成立怀乡区苏维埃政府。19日,国民党集中县兵、民团1000多人反扑,罗亲自率队突围转移。
怀乡起义失败后,罗克明被国民党当局悬赏通缉,家庭也惨遭洗劫。罗克明从扶龙突围,带着潘定耀、张敏豪等人转移到钱排达垌,重新组织起武装队伍70多人,发展共产党员30 多人,继续坚持武装斗争。民国17年(1928)6月,信宜县长杨伟绩再次调集正规军1个营前来达垌清乡扫荡,罗克明被迫离开信宜,前往香港。民国18年(1929)秋转到马来亚,同潘定耀、张信豪、杨万禄等汇合后,筹集资金,创办《星洲旬刊》,由他担任主编,宣传马克思主义。民国19年(1930)2月间,该刊被查封,他和潘定耀等人亦被驱逐出境。他重回香港,不久被上级调到广西,以桂林大学助教的公开职业作掩护,从事秘密革命活动。民国20年(1931)春,奉命回广东,改名马鸣陆,在中山县泥湾育英小学当校长,继续秘密进行革命活动。1932年春,罗克明又被调到香港工作。
民国21年(1932)秋,罗克明病逝于香港九龙广华医院。
资料来源——《茂名历史人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