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礼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0-08
陈礼(1581~1655),明代电白县人,祖籍浙江开化。
崇祯三年(1630),陈礼中举人。十三年(1640)全国举人、岁贡会试,录用263人,与进士同级,其中高州府2人,陈礼居其一。初授刑部主事。时天下大乱,高迎祥、李自成等起义军攻州克府。四川失守后,朝廷把原来各州县的官员抓起来,追究失职之罪,按律例应全部处死。陈礼审理此案,他同情这批官员的境遇,对这些受害者大部分予以无罪释放。后来陈礼升为吏部郎中。当时有7省总督因参与叛乱,全部被朝廷抓起来,由陈礼审理。陈礼排除说情行贿等干扰,独自秉公断案,全部判了罪,举朝大惊。陈因办案引起朝嫌,被降出任彰德府(今河南省安阳市)知府,到了彰德后,他剔除弊蠹,廉政为民,很快升任副使。辞官归田后隐居水东,以赋诗作对及教育子弟为乐。清顺治十二年(1655)去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