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廷圭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0-08
黄廷圭(1443~1513),字朝用,电白县电城镇庄垌村人。
明成化十年(1474)中举。弘治元年(1488),受县尹徐亨之聘纂修县志。七年(1494),任广西罗城县知县,罗城曾有旧例:县中子民凡添1丁,要交官府铜钱200文“万民钱”。廷圭到任后,下令废除上述旧例和一切苛捐杂税,士民十分感激。同期,主修《罗城县志》。弘治十二年(1499),廷圭母逝,辞职归里守孝。离任时,“罗城士民,数百泣送” ,并赠黄金千两,廷圭不受。罗城士民对黄爱戴情深,无可为报,遂“相率百余人,远涉庄垌,就公居第之旁,掘地及泉,砌成一井,供公日用饮食之需,表公爱民如子,而民爱公如父母之意” 。电白人称此井为罗城井。守孝完满,廷圭出任福建龙岩县令。廷圭治政有方,离任后,龙岩百姓给他立“爱民父母碑” 。廷圭告老还乡后,为地方捐资,铺路架桥,群众称颂他为有道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