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冼夫人结婚时的年龄,与研究冼夫人的生年和存年有着密切的关系。历史学家吴晗就是通过对冼夫人结婚时年龄的估计,而推算冼夫人的生年和存年的。他在《冼夫人》一文中是这样说的:“她的生卒年都不清楚,只知道她于梁大同初年(535年左右)结婚,陈永定二年(558)她的丈夫冯宝死去,儿子冯仆才九岁。隋仁寿初年(601年左右)冼夫人死。估计她结婚时为十八岁左右,到601年死去,存年当在八十三四岁左右(518—601?)①。”这里无意评论吴晗同志这段资料的准确程度,只不过是想强调研究冼夫人婚龄并不是多此一举而已。
那么,冼夫人是多少岁结婚的呢?《北史》和《隋书》在“谯国夫人冼氏”中说:“梁大同初,罗州刺史冯融闻夫人有志行,为其子高凉太守宝聘以为妻。”据查,梁大同初年即公元535年。根据以上资料,冼夫人出生于梁普通三年(522),至梁大同元年(535)结婚时应为14岁。
冼夫人14岁结婚,是否可信?笔者认为,这应是历史的真实,是无须置疑的。其理由是:
(1)在现实社会中,人的婚龄既要有利于个人的发展,但更要受到婚姻社会性的制约。在古代宗法制度下,后者更显得重要。因而研究冼夫人的婚龄首先要考虑的应是冼夫人所处社会的婚姻法规和婚姻习俗。
据史,古人的结婚年龄一般都是较低的。如汉代,女子的结婚年龄为15岁,《汉书•惠帝纪》载,汉惠帝六年(前189年)曾诏令天下,“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算”是当时朝廷征收的人头税,每算120钱。按规定,民年15—56岁的每年向国家交纳算赋120钱的人头税。但女子如果过了15岁仍不嫁就要罚5倍人头税。有“曹大家”之号的,东汉史学家、文学家,续撰成《汉书》的“女圣人”班昭,嫁给曹世叔时仅为14岁。西晋时,女子的结婚年龄虽有推迟,但仍为15岁、16岁,泰始九年(273)十月,武帝诏令全国“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②。然而,在《晋书•列女传》中所记述的严宪和龙怜,她们出嫁时的年龄都仅为13岁;南燕帝慕容之女,平原公主嫁给段丰时也仅为14岁,都远没有达到17岁的规定。南北朝时更尚早婚,据《南史•后妃传》记载,南朝梁武帝以“金环”为聘礼纳丁贵嫔,贵嫔时年为14岁;陈文帝沈皇后妙容也是“十余岁”于梁大同中归于文帝而入宫的;北朝的周武帝在建德三年(574)正月,曾下诏说“自今以后,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所在军民以时嫁娶,务从节俭,勿为财币稽留”③。13岁是法定的结婚年龄,可见其早婚风之烈。唐初,有稍革早婚之举,唐太宗于贞观元年(627),诏示全国,“男二十、女十五以上,州县申以婚媾,令其好合。”④但这是号召民间这样做,而皇宫内仍行早婚,如太宗长孙皇后便是13岁入宫的。及至唐中期,又复行早婚之制,开元二十二年(734),玄宗“敕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听婚嫁。”武则天的重要信臣,唐高宗朝的中书令许敬宗之女,便是14岁千里迢迢下嫁给潘州刺史、冼夫人的第五代孙为妻的⑤。根据上述这些历史资料,我们不难看到,自汉至唐不论是民间还是皇宫内都崇尚早婚,女子的婚龄一般为13—15岁,这有皇帝诏令为据,又有民间、宫廷的女子出嫁史实为证。冼夫人是南北朝梁武帝至隋文帝时人,结婚时是梁武帝年间,她的结婚年龄必然受到当时社会性婚姻习俗的制约,这是理所当然的。因此,冼夫人14岁结婚既符合她所处时代的有关结婚的法令,也适合当时社会的婚俗。
(2)在人生旅途中,一个人的生老病死,结婚生育也是有规律可考的。那么,冼夫人的人生旅途规律是怎样的呢?据《北史》、《隋书》的“谯国夫人冼氏”载,“陈永定二年,其子仆九岁”查史可知,陈永宝二年即公元558年,依此上推,冼夫人生子仆时应是梁大宝元年,公元550年,冼夫人时年为二十九岁。综上资料可知,冼夫人的人生旅途规律应是:梁普通三年(522)出生,梁大同初年(535)14岁时与冯宝成亲,梁大宝元年(550)二十九岁时生子冯仆,仁寿元年(601)逝世,享寿八十岁。这应是准确的。可是有人却说,冼夫人是24岁或27岁时结婚,如果按此说法,冼夫人的人生旅途将又是另一样的了,按24岁说推算,冼夫人当生于梁天监十一年(512),生子仆时已39岁了,逝世时为91岁;如按27岁推算,冼夫人则出生于梁天监八年(509),生子仆时已是42岁的中年妇女了,逝世时已超过94岁。试设想一下,先不要说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生头胎孩子是否可能,就是一个九十多岁的耄耄老妇还要亲载诏书,巡历十余州,招慰亡叛,恐怕也是天方夜谭吧!根据上述两条理由,所以说,冼夫人14岁时结婚是符合实际,是无可怀疑的。
综合上述之资料,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冼夫人于梁普通三年(522)十一月二十四日出生于高凉郡电白县山兜丁村,梁大同元年(535)与高凉太守冯宝结婚,梁大宝元年(550)生子仆,仁寿元年(601)十二月末逝世,享年八十岁,仁寿二年(602)正月十七日归葬于电白县山兜之原。笔者认为,此结论没有超越正史和地方志所记载的史实,应是可信的。
注释:
①见吴晗《冼夫人》(载1961年1月14日《光明日报》)。
②见《晋书•武帝纪》卷三。
③见《周书•武帝纪》卷五。
④见《唐会要》卷八三O
⑤见1987年1月出土于电白县霞洞镇狮子岭的唐墓中的《唐故顺政郡君许夫人墓志铭并序》碑。
(选自茂名《冼夫人研究》第2期,《刍议冼夫人的故里及其他》一文)
作者单位:电白县地方志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