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冼夫人的文章,绝大多数都是从冼夫人的生平事迹中,歌颂她作为俚人首领与汉族官员冯宝联姻,推行汉化政策,促使俚汉融合的丰功伟绩。然而,在历史上,为民族融合做出过一定贡献的人不少,他们中的许多并没有像冼夫人一样为后人所熟悉。本人认为:冼夫人是岭南地区第一个大规模推行汉化政策的俚人首领。她所处的时代造就了她,在那个时代星,她所推行的汉化政策,不仅促使俚汉融合,而且使俚人社会从奴隶制的初期阶段迅速转化为封建社会。本文仅从冼夫人所处的时代,看她对俚人社会发展的贡献。
“俚人”,是我国古代南方百越族的一支“骆越”发展而来的。俚人亦作“里人”。最早记载见于东汉史籍。主要分布在今广东西南沿海和广西东南等地。史籍记载中常称“俚獠”(“獠”实际上是一种带蔑视态度的泛称)。后在今广西合浦县以东地区的俚人渐与当地汉人融合;少数徙居广西西部者,经与当地居民长期结合,发展为壮族、布依族、侗族。在海南岛的则发展为黎族,故史籍记载中常常“俚”“黎”不分。
冼夫人所处的时代,有以下几个特点:
1.民族融合成为华夏大地的主要特征,统一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东汉时期,土地兼并曰益严重,北方大量失去土地的农民南迁,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更多的北方汉人为逃避战乱而南下,与此同时,匈奴、鲜卑、羯、氐、羌等少数民族大批涌进黄河流域。在民族大杂居的条件下,逐渐出现了民族大融合。北魏孝文帝顺应历史潮流,实行了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改革,推行汉化政策,更使民族融合成为华夏大地的主要特征。另一方面,经过了300多年的分裂、割据、混战后,人民渴望和平,新兴的地主阶级为了其自身的利益也希望重建统一的国家,民族融合的出现为统一创造了条件,统一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南方民族融合的重要时期是南朝,冼夫人的一生经历了梁、陈、隋三朝,正是南方民族融合的关键时期和封建国家由分裂走上统一的重要时期。
2.俚人汉化的条件已成熟
首先,汉族人民的大量南来,使处于原始社会中晚期的俚人社会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为俚人的汉化奠定了基础。
在秦统一岭南以前,俚人社会处于原始社会的中晚期,秦始皇统一岭南后,徙罪犯五十万戍守岭南,原征伐岭南的将士全落籍岭南。汉武帝平南越国后,同样实行将罪犯迁居岭南的政策。东汉时更是有大量北方流民移居岭南。汉人的大量南来,使俚人社会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汉人“教其(俚人)耕稼,制为冠履,初谩、设媒娉,始知姻娶。”①教字足以反映当时俚人社会农业生产水平的低下。从人类社会婚姻家庭的发展史看,只有到了对偶婚家庭时,配偶的结合才开始有了仪式,出现了事先请人说媒的订婚形式,俚人社会当时没有媒娉。不知姻娶为何物,所以说它是处于对偶婚家庭以前的婚姻家庭形态,即处于原始社会的中晚期。
汉族人民到岭南后,修筑城郭,开辟道路,推广先进的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传播封建文化,使俚人社会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到了南朝时期,民族融合的条件已基本成熟。
其次,渴望和平是汉俚人民的共同心愿。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混乱,同样给俚人社会带来了灾难,特别是侯景之乱以后,俚人与汉人一样渴望和平。而缓和,直至消除汉俚之间的矛盾,是实现和平的第一步。冼夫人推行汉化政策,是符合俚人心愿的。
再次,冼夫人对汉族先进文化的向往。
冼夫人的祖先,早在秦汉时就和汉族有联系,接触并研究了汉族文化。“锦伞夫人(冼夫人之别称)之先茂有冼氏,秦始皇时人也……秦末,四海兵起,冼氏集兵保守高凉诸郡,乡人赖之。及赵佗割据五岭,冼氏乃归佗。齐军装器物二百余担,入觐,佗大量,与之论兵法及时政得失,智辩纵横,莫能折。佗遂以高凉委任之,令其归治。乃明赏罚,著恩威,邻境慑服。”②冼夫人生长在这样的家庭里,受汉族文化的影响必然很深。冼夫人约生于梁武帝天监十一年(512),于梁武帝大同元年(535)与冯宝结婚。她的青少年时期是在梁武帝时期.梁武帝好学,精通四书五经,在他统治时期,大力推行封建文化,重视教育。这对冼夫人的成长和接受汉族文化是有一定影响的。冼夫人“善读阃外春秋”③有一定的文化修养,对汉族封建统治理论——儒学,中央集权的统治机构及先进的生产力、文化等无限向往,认识到要扩大自己的势力,必须学习汉族先进的文化。而冯氏在高凉地区的统治,使冼夫人切实看到了汉族的先进,同时也对冯氏家族产生了崇敬的心理。在民族杂居的地区,往往是文明程度低的民族被文明程度高的民族所同化。
3.高凉地区过渡性的社会形态更利于民族融合和社会的发展
由于俚人所处的地理环境及其与中原地区的文化交流和民族往来的情况不同,俚人社会的发展很不平衡。冼夫人是高凉人(即今广东高州),高凉地区位于广东西南,地势北高南低,是岭南地区开发较晚的地区。从《高州府志》(光绪)卷六记载看,高凉地区的落后局面,是在冯融的爷爷奉朝廷之命南来治理之后,才开始有改变,可见,冯氏是第一次大批南来的汉族官吏。虽然在这之前,定有不少汉人移居高凉,但汉族的人数不会多于当地的俚人。汉族力量的薄弱,使得高凉地区俚人社会在原始社会瓦解后,向奴隶社会的方向发展。到冼夫人生活的时代,这里的俚人社会赴于奴隶制的早期阶段,原始社会的残余严重存在。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铜器的冶炼技术高以及剩余产品的高度集中,表明高凉地区的俚人社会已进入奴隶社会。
俚人的冶铜技术很高,《岭外代答》卷七、《太平御览》卷785《俚》等史籍都有关于俚人好铸铜鼓的记载。1975年在高州东岸公社简村出土了一面铜鼓(现藏湛江博物馆)。此鼓立面分为三截,最宽径在中部,面宽71厘米,中央光芒八道,近缘处铸蛙四只,按逆时针方向均匀布置,侧铸环耳一对,鼓面饰雷纹,鼓身饰菱格纹,甚为精致。据判断,这类铜鼓的制造年代在汉至隋唐之间,说明当时铜的冶炼铸造技术已达到了相当的水平。很难想象,具有如此高水平的冶炼铸造技术的冶铜业,只用于铜鼓的铸造而不用于生产工具的制造。因此,铜器工具在生产中必定会占一定的地位。当时,已有一定数量的剩余产品,并已集中于少数人手中。冼夫人智取李迁仕时,派一千多人挑着贡品,假言和谈。以迷惑李迁仕,最后出奇制胜的史实告诉我们,在当时的生产力条件下,如此短的时间内能准备这么多的贡品,足以说明冼夫人所控制的财物之多了,而这些财物的来源,只能是剥削和掠夺来的。这正是奴隶制的特征。
第二,生产工具的混合性,说明了社会性质的复杂性。
关于俚人的生产工具,史籍记道“兵则矛、盾、刀、木弓、弩、竹矢、或骨为镞”④《太平御览》卷172《岭南道》中也有类似的记载。前面我已提到铜器是俚人较为重要的生产工具,大量汉人南来,必定会带来铁器,所以,当时高凉地区俚人的生产力状况,应是铜器、木器、竹器、骨器和铁器并存。这表明当时俚人社会是处于奴隶制时期但原始社会的残余还严重存在。
第三,俚人社会风俗带有浓厚的原始社会残余。
从史籍记载中,我们不难看出俚人重财、爱牛、好战。如《天下郡国利病书》卷104中写道“(俚)不爱骨肉,而贪宝货及牛物,若是贾人有财物及水牛者,便以其子易之。”可见当时牛耕已出现,但社会生产力水平还很低下,人们对财物迫切需求,奴隶买卖盛行。俚人好战,史籍记载中累见不鲜,这些战争,绝大多数都是以争夺土地、人口、财物为目的的,是奴隶社会的战争,但也含有血亲复仇的残余。《太平御览》卷785中就有这方面的记载。而《天下郡国利病书》卷104中所谈到的,一个愚忠者为追回其家族借出的财物,自刎于欠债者家中,造成欠债不还还杀人的“事实”,引起本宗族人的愤怒,迫使欠债者还以几十倍于原债物的牛犊和财物的故事,集中地体现了俚人重财、爱牛、好战的风俗。此外,从《岭南丛述》卷58中,我们还看到俚人不排除同姓通婚,这在当时,就意味着没有完全排除血缘婚。因为当时,部落、部落联盟还存在,《隋书》卷80,《谯国夫人传》中记载:“(冼夫人)世为南越首领,跨据山洞,部落十余万家”,冯冼联姻后,冼夫人协助冯宝治理高凉,“首领有犯法者,虽是亲族,无所舍纵”,陈亡后,冼夫人决定归顺隋,但她没有马上命令冯魂“帅众迎洸”,而是先“集首领数千人,尽日恸哭”在说服众首领之后,才归顺隋朝,这正是原始社会末期军事民主制的残余。
民族是阶级社会的产物,部落则产生于原始社会的后期;民族一旦形成,就有一定的稳定性,部落则较容易分裂、分化;民族是以地域关系为基础的人们共同体,部落则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社会组织;民族的形成是一个历史的过程,部落的形成则较民族的形成要简单得多也快得多。确切地说,民族形成的时间是从原始社会的解体时期到奴隶社会的前期。冼夫人所处的时代,高凉地区的俚人社会正处于民族形成时期。在这个时期,是否接受汉族的文化,是俚人社会向奴隶制方向发展还是走封建社会道路的问题,这对俚人社会的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在这样的历史时期里,冼夫人毅然和汉族官僚联姻,大力推行汉化政策,从根本上扭转了原来冯氏家族“三世为守牧,他乡羁旅,号令不行。”⑤的局面,顺应了统一的历史发展趋势,缓解了汉、俚之间的矛盾。维护了国家的安定团结,使汉族先进的封建文化在高凉地区扎根。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冼夫人对俚人社会发展的贡献,在于她顺应了历史潮流,促使俚人社会从奴隶制初期迅速向封建制过渡,使俚人社会向人类的文明迈进了一大步。隋朝以后,史籍记载中不再出现“俚人”一词,关于高凉地区和中央集权对抗的事件也极少了,这是俚汉融合的结果。历史发展到今天,我们更清楚地看到这一点,现在,广东的北部有瑶族(连南、连山、乳源瑶族自治县);南部有黎族;西部有壮族等;东部有高山族;中部则均为汉族。汉族的社会发展远远高于其周围的少数民族,这与冼夫人时期实行汉化政策的程度有很大的关系。随着岭南地区经济的发展,中国社会经济的南移,“俚人”一词已不被许多人所知,但冼夫人的事迹却在她活动或影响所及的地区广泛流传,高州、电白、海南等地。甚至丹东都有冼庙。这一切都说明了冼夫人对俚人社会发展的贡献。
注释:
①《后汉书》116卷《南蛮传》。
②《岭南丛述》卷26。
③《高州府志》(光绪)卷九《坛庙》。
④《天下郡国利病书》卷104《俚户》。
⑤《隋书》卷80《谯国夫人传》。
(选自《海南教育学院学报》,1991年第2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