冼夫人,又称“石龙太夫人”、“谯国夫人”、“锦伞夫人”,岭南高凉人,南朝至隋代俚人首领,高凉太守冯宝之妻。文武双全,智勇兼备,曾率兵平高州,抚平岭南数州之乱,陈武帝诏封为“石龙太夫人”,赐予绣幰卤簿,仪如刺史,岭南各部敬奉为“圣母”。后又平定番禺之乱,革除相互攻掠恶习,岭南各部相继归附,相安乐业。后人为感其功德,在两广的高、雷、化、钦、廉等州立庙祀之。
冼夫人是我国古代南方少数民族的著名人物,她对安定岭南,维护祖国统一大业做出了重大的贡献。而她之所以能做出这样的贡献,与秦汉以来中央王朝所推行的民族政策是有很大关系的。
一
公元前214年,秦始皇平定岭南,以其地置南海、桂林、象三郡。秦亡,南海郡龙川县令赵佗兼并桂林郡和象郡,割据岭南地区,自称“南越武王”,又于公元前183年自称“南越武帝”,正式建立南越国。由于秦始皇统一岭南的战争,造成越人与中原汉人严重的民族对立情绪,秦始皇迁人大批中原汉人到岭南安家落户,“与越杂处”,期以增进汉越民族间的团结,巩固岭南的统一事业。但又由于秦朝很快灭亡,这些措施不可能达到预期效果。后来赵佗兼并桂林、象郡,又饬害了西瓯、骆越人的利益和感情,激起新的矛盾。为了缓和民族关系,赵佗采取了“和辑百越”的民族政策,其中包括:让越人参与政权管理;遵从越人习俗,“以其故俗治”,赵佗本人自称“蛮夷大长”,带头“椎结箕踞”;鼓励中原汉人与越人通婚;因地制宜,让越人“自治”,赵佗政权派遣官吏主持各地政事,对社会组织中、下层的越人部落,则没有触动,“诸雒将主民如故”。南越国亡后,两汉政权继续沿袭“以其故俗治”的民族政策,不把汉律强加与西瓯、骆越,允许其“蛮夷君长复长其民”,征发西瓯、骆越“夷兵”去镇压其他反叛者,实行“以夷制夷”。秦至两汉时期由于执行了比较得当的民族政策,逐步缓和了汉越民族矛盾,消解了民族隔阂。
自东汉起,原西瓯、骆越地区出现了乌浒、俚、僚等族称。《后汉书•南蛮传》:“灵帝建宁二年(169),郁林太守谷永以恩信招降乌浒人十万内属,皆受冠带,开置七县。”又光和元年(178),“合浦乌浒蛮反叛”。《广州记》:“晋兴(今邕宁县)有乌浒人。”万震《南州异物志》:“乌浒,地名,在广州之北。”说明被称作“乌浒”的人们,其活动地区是在广东的西南部、广西南部等地,同以前的西瓯、骆越人活动的地区是一致的,史书没有说鸟浒人是从哪里迁来,也没有说明他们何时从这里迁走,显然乌浒是西瓯、骆越人的另一种称呼。《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中有“合浦蛮俚皆应之”的记载。三国人万震《南州异物志》:“广州南有贼日俚,此贼在广州之南,苍梧、郁林、合浦、宁浦(今广西横县)、高凉(今广东阳江)五郡中央,地方数千里。”俚人活动的地方正是乌浒人活动的地方,说明俚也是西瓯、骆越人之后裔。
三国两晋南朝时,中原社会动荡,各地政权相对立,更迭频繁。岭南地区相对稳定,汉族人民为避战乱,纷纷迁入岭南地区,掀起南迁高潮。北方一些文人武将也南迁投靠南方小朝廷。而这些人又往往被南方小朝廷分派去治理那些比较落后的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如钦州的宁氏家族,其先祖是从冀州临淄南迁后,被朝廷派到安州(今广西贵港市)任刺史,而后再到钦州的。广东高州的冯氏家属,其先祖原是北燕皇族,后国败,燕昭成帝冯弘奔走高丽,于宋文帝元嘉十三年(436)派“族人冯业(即后来高州冯氏家族始祖)以三百人浮海奔宋”①。南朝刘宋朝廷派遣冯业到罗州(今广东化州)任刺史,以后冯氏与当地土著酋帅冼氏联姻,据有高州一带地方,成为岭南很有影响的地方势力。
南朝时,在南北政权的对峙和争夺中,南方诸族的势力得到较大的发展。俚人是当时势力最强的族群之一。其他族群如蛮族、僚族等,势力也较强大,因此,如何处理民族问题,关系到南朝政杈存亡。南朝政权从维护其统治利益出发,把解决民族问题放到十分重要的位置,其在俚僚民族地区的主要措施,一是设置左州、左郡、左县。左州、左郡、左县和一般郡县的区别在于保存本民族聚居的特点和文化习俗,官吏多由本民族首领充任;封建王朝通过“贡献”、“租赕”等形式对他们进行剥削。例如在宋泰始年间,在今钦州——玉林境内设立的越州,是为震慑俚人和开发俚人地区而建立的“左州”。又如俚人聚居的苍梧郡,宋、梁、陈三代共增设13个郡,其中有一部分属于左郡。左郡、左县的建立,就意味着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地和人民进入汉族中央政权的直接统治之下,少数民族地区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都被纳入封建生产方式之中,其社会经济文化习俗也必然逐步与汉人融合起来。二是设置中郎将、督护等职,绥靖俚僚人民。西瓯、骆越虽自秦以后纳入统一的封建国家之中,但其酋帅仍掌握着实际的军政大权,推行自己的一套经济制度和法律法规。晋王朝统一岭南以后,采取增置郡县,安排南下上层人物,激化了西瓯、骆越酋帅与中央王朝及岭南人民与南下汉人的矛盾,使宋朝在西瓯、骆越地区的统治地位受威胁。针对这种情况,晋朝统治者在岭南地区置平越中郎将,主镇抚岭南“蛮夷”②。其中特别足交州、郁林、桂林等地的越人③。为使平越中郎将的权大威重,其职由广州刺史兼任。南朝袭晋制,也在俚僚地区设平越中郎将一职④,并仍是广州刺史兼领。设置这一职的效果是“绥靖百越,岭外安之”⑤,“绥怀安辑,被以恩惠,岭表赖之”⑥。督护一职始于刘宋。南朝时在俚僚地区设的督护有西江督护和南江督护,均由郡守兼领,其地位相当重要,其职责是对“不肯宾服”的“俚僚”专事征讨。概言之,南宋对俚僚分布地区的政策是,既允许其酋自治其民,不多干涉其内部事务,设置左郡、左县即为此。另一方面,在一定条件下,又对俚僚民族加以征伐,设置中郎将、督护等职,专事征讨。
隋朝吸取历史的教训,处理民族问题不再动辄镇压处之,而是进一步采取了缓和民族矛盾的政策,任用土民酋帅为官,让他们自己管理自己。隋初,俚帅王仲宣举兵反隋,进逼广州,裴矩巡抚岭南,“绥集者二十余州,又承制署其渠帅为刺史、县令”⑦。为镇抚“岭南夷、越数为反乱,征拜(令狐熙)桂州总管十七州军事,许以便宜从事,刺史以下官得承制补授”⑧。开皇末年,桂州俚反隋,何稠领兵镇压,平息后,对俚人“承制署首领为县官”,俚人“众皆悦服”⑨。隋朝任了不少俚人首领为官,宁长真为宁越太守,其族宁宣为合浦太守。裴矩巡抚诸州时,“其中苍梧首领陈坦、冈州冯岑翁、梁化邓马头、藤州李略、罗州宠靖等,还令统其部落”⑩。隋王朝自进军岭南始即采用“以夷制夷”的政策,一是上面所说的用其酋抚其民;二是用俚僚人去攻打其他民族,或用俚僚人的一部去攻打另一部。总的看来,隋朝对俚僚民族的政策的基调是温和的,在这一点上比晋、南朝的民族政策有很大的进步。
作为“高凉冼氏之女”、“世为南越首领,跨据山洞,部落十余万家”的冼夫人,对中央王朝实施的“和辑百越”,尊重俚僚习俗,“以其故俗治”和允许其酋自治其民等一系列有利于民族团结和民族融合的政策,是有亲身感受的。而正是这种感受又转化为她维护岭南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具体行动。首先,在其丈夫冯宝死后,她怀柔当地的俚人,使附近数州没有发生叛乱。二是其兄冼挺为南梁州刺史,“恃其富强,侵掠旁郡,岭表苦之”。冼夫人“多所规谏,由是怨隙止患,南海、儋耳归附者千余洞”○11。三是欧阳纥反,当时冼夫人的儿子冯仆为阳春郡(今广东阳春)太守,太建二年(570)欧阳纥召冯仆到南海,诱他一同反叛。冯仆派人报告母亲,冼夫人说:“我为忠贞,经今两代,不能惜汝,辄负国家。”○12于是发兵守境,等到章昭达率兵平叛,冼夫人带土著酋长迎接章昭达军,欧阳纥孤立无援,很快失败。冯仆因此而被封为信都侯,转石龙郡(今广东茂名西)太守,而冼夫人则被册封为石龙太夫人。四是陈朝为隋所灭,岭南去向未定,冼夫人被周围几郡推为领袖,号为圣母,境内未出现动乱。隋开皇九年(589),柱国韦洸奉命安抚岭南,陈豫章太守徐璒占据南康抗击韦洸,韦洸被阻于岭北。隋晋王杨广派陈亡国君主陈叔宝致书冼夫人,告之国已亡,令其归隋。冼夫人即召集首领数千人,尽日恸哭,仍遣其孙冯魂率众迎接韦洸。韦洗得此援助,遂击斩徐璒,进军广州,岭南才告平服。隋文帝加封冯魂为仪同三司,册其祖母为宋康郡夫人。陈东衡州刺史王勇屯兵岭上,准备抵抗韦洸,冼夫人归隋,促使他也率众投降。五是开皇十年(590),番禺豪强王仲宣反,岭南的不少土著民族首领响应,出兵围广州,韦洸战死,朝廷委其副将慕容三藏接替其职,又委派侍郎裴矩巡抚蛉南。王仲宣兵围东衡州(今广东韶关),为裴矩所败,隋军进至南海。冼夫人派冯暄救广州,但冯暄与王仲宣部将陈佛智相好,进军迟缓,冼夫人知道后,派人将冯暄捕送监狱,另派冯盎带兵征讨陈佛智,胜后又与慕容三藏合兵击败仲宣。事平,冼夫人披甲骑马随裴矩巡抚十余州,到苍梧郡,沿途给当地首领一一授予刺史、县令,让他们继续统其部落,使岭南稳定。为此朝廷授冯盎高州刺史,册封冼夫人为谯国夫人。六是隋朝番州总管赵讷贪虐,引起俚僚人逃亡叛乱,冼夫人向朝廷反映情况,赵讷受到处理,冼夫人奉命持诏书安抚,历十余州,使俚僚归服。
冼夫人的上述所为,应该说是在秦汉以来中央王朝对岭南的比较开明的民族政策感召下做出的。作为岭南少数民族首领,她为维护岭南民族团结、政局稳定和国家统一的种种努力,是建立在对中央王朝的信赖的基础之上的,而这种信赖则来源于秦汉以来中央王朝所制定并推行的比较符合岭南实际的民族政策。
二
冼夫人不仅有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思想,而且有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一系列具体行动。冼夫人与冯宝的婚姻对她采取的这一系列行动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因为通过联姻,才使她能与中央王朝保持密切的联系,从而给她采取这些行动提供了必要的条件。而冯冼联姻,又是秦汉以来中央王朝对岭南实行“和辑百越”、“以其故俗治”的民族政策的必然结果。
如前所述,冯氏原是长乐信都(今河北冀州)人,其先祖为北燕皇族,国败后族人冯业率三百人“浮海奔宋”,后被南朝刘宋朝廷派遣到岭南为官。《隋书•谯国夫人传》说:“梁大同初,罗州刺史冯融闻夫人有志行,为其子高凉太守宝娉以为妻。融本北燕苗裔。初,冯弘之投高丽也,遣融大父业以三百人浮海奔宋,因留于新会。”冯融为其子冯宝聘娶冼夫人,原因是他们三代虽为剌史,但因不是本地人,致使号令不行。冯融要在当地树立权威,就必须与当地土著势力相结合。而婚姻是这种结合的最好形式。由于秦汉以来中央王朝采取鼓励中原汉人与当地越人婚姻的政策,这种婚姻不但不受到官方和民间的非议,而且是受到肯定和赞许的。联姻之后,夫人诫约本宗,“使从民礼”,冯氏的辖区内“自此政令有序”。《隋书•谯国夫人传》对此作了这样的论载:“自业及融,三世守牧,他乡羁旅,号令不行。至是诫约本宗,使从民礼。每共宝参决辞讼,首领有犯法者,虽是亲族,无所舍纵。自此政令有序,人莫敢违。”这里的“诫约本宗,使从民礼”,笔者认为有三层含义,其一是指导、要求当地人服从法令,改变过去号令不行的状况;二是指法令中或有与当地土著习俗相低触的,也得从之;三是要求和告诫她的族人要认真学习汉族的文化,并要以汉族的典章来约束自己。在冼夫人的协理之下,出现了“政令有序,人莫敢违”的政治局面,使俚人地区“风气日开”○13。特别引人注目的是,每当冯宝出行,俚人“望双旌旗而拜,迎者相望”,其首领“辄其下日:‘冯都老来矣,毋为不善!’”○14《隋书》卷三十一说:“俚人并铸铜为大鼓,初成,悬于庭中,置酒以招同类。来者有富豪子女,则以金银为钗,执以击鼓,竞乃留遗给主人,名为铜鼓钗。俗好相杀,多构仇怨,欲相攻则鸣此鼓,到者如云。有鼓者号‘都老’,群情推服。”“都老”在壮语中为“老者”、“头人”、“寨佬”的意思,是对德高望重、主持一个地方政事的长者的尊称。冯宝竞被俚人尊称为“都老”,这一变化,是与冼氏联姻结果。明代黄佐曾一针见血地说:这是“婚冼氏之力也”。根据当时俚人的刁俗,如果冯宝不入赘于冼氏,如果冼夫人不是俚人,那么冯宝是不会被俚人尊称为“都老”的。换句话说,冯宝是在被“群情推服”而然后被“号为都老”的。《新唐书•冯盎传》还说:“高宗时,遣御史许瑾至洞,子犹(冼夫人裔孙)不出迎,后率子弟数十人击铜鼓蒙排,执瑾而奏其罪。”冯子犹击铜鼓为号令,率领几十人一起执拿许瑾,可见,至冯子犹一代冯氏家族仍拥有铜鼓,他们已接受了俚人“贵铜鼓”的习俗,从一定意义上说,冯氏实际上已演变为俚人首领了。冼氏既是俚人首领,她与汉族的结合,意味着民族界限的打破,双方矛盾融化,民族团结增强,这是秦汉以来中央王朝对岭南民族政策的必然结果。这一史实,对搞好今天我国的民族团结是具有借鉴意义的。
注释:
①《资治通鉴》卷一六三,古籍出版1956年版。
②《晋书》卷二十四《职官志》,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6年版.本文所引二十五史均为此版本,不另注。
③《晋书》卷一OO《王机传》。
④《宋书》卷四十《百官志下》。
⑤《宋书》卷五十三《张茂度传》。
⑥《陈书》卷十二《沈恪传》。
⑦《隋书》卷六十七《裴矩传》。
⑧《隋书》卷五十六《令狐熙传》。
⑨《隋书》卷六十八《何稠传》。
⑩○11《隋书》卷八十《谯国夫人传》。
○12《隋书》卷八十《谯国夫人传》。
○13光绪《高州府志》卷六。
○14《广州人物传•冯宝》。
(选自《冼夫人文化与当代中国——冼夫人文化研讨会论文集》,广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11月第1版)
作者单位:广西民族研究所
